近日,工信部、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这意味着什么?短缺药品未来还会短缺吗?
什么是短缺药品?
2020年国家卫健委、发改委、工信部等十二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就显示,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共有6个品种,侧重在应对解决生产供应端短缺问题,保障药品供应。
此外,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共有57个品种,侧重在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或不可完全替代、存在供给短缺风险的药品,通过监测掌握药品供应和使用情况,及早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短缺情况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短缺药品监测品种目录和监测企业目录均实施动态调整。
此次四部门通知也指出,在监测品种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品种、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品种,国家医保局公布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监测品种目录实施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