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讯 北镇市人民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HJ202105-408
项目名称:北镇市人民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激光治疗仪 1台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3.2)生产企业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生产企业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3)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至 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证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打印件和盖有电子印章的均无效)。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镇市人民医院
地址:北镇市广宁镇北大街394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59*****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43#
联系方式:王女士0416-890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59*****829